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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4日起 “足金”首饰替代“千足金”

从5月4日起,“千足金”这一首饰纯度名称在进入国标16年后被取消。这意味着,今后企业在宣传黄金首饰纯度时,不得再出现“千足金”名称, 只能用“足金”代替,须改为“足金+含量”的形式,如足金999‰、足金 990‰。类似的“千足银”、“千足铂金”等名称也不能再用,否则消费者可以举报。

4类贵金属饰品纯度被修改

昨日,新文化报记者从吉林省金银珠宝饰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悉,根据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强制标准GB11887-201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修改单规定,对4类贵金属饰品的纯度作出修改,包括金及其合金、铂及其合金、钯及其合金、银及其合金,其纯度哪怕达到999‰,最高纯度也只能称为“足(金、铂、钯、银)”,其贵金属含量不低于990‰。

据悉,该标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按规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并非高成色贵金属饰品消失

为什么要取消“千足金”纯度命名?吉林省金银珠宝饰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马宏彦表示,黄金首饰主要是装饰功能。取消“千足金”等命名,并不意味着高成色贵金属饰品从此消失。此次标准的修订绝不是标准水平的降低。

她提醒黄金珠宝企业,销售含金量高于990‰的金饰,要在外包装上标明含量、成分、规格、等级等内容,向消费者明示和说明。零售商向厂家采购含金量高于990‰的黄金首饰时,要向厂家索取此类首饰的企业标准号码,货品上柜时,须在标签上填写企业标准号。

大部分商家已更换新标注

昨日,记者分别走访了长春市红旗街、重庆路、中东大市场的部分金店, 发现大部分商家在售金饰品的标注已更换为“足金”。

红旗街某大型商场内金店负责人表示,虽然已在店内公示,仍有消费者表示要购买“千足金”和“万足金”饰品,看来新规被消费者普遍接受需要一段时间。

在另一家小型金店内,记者发现仍有部分金饰品上印有“千足金”字样。工作人员对此表示,目前正在消化库存,但从5月4日起,店里将不再出现“千足金”字样产品,剩余首饰将全部返厂加工。

发现违规 消费者可举报

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有贵金属首饰命名中,含金量999.0‰和995.0‰都可称作千足金,但两种纯度的产品仍有差别,消费者易被误导。新规中,贵金属纯度需直接标识,让消费者清晰了解准确含金量。

从5月4日起,如发现商家在售金饰品中仍有“千足金”、“万足金” 等违规标注,可拨打12365质监举报电话。一旦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处罚,对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没收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处以该批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的,应责令其停止销售,并限期追回已售商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该批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