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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抽检流通领域珠宝首饰 近两成商品不合格

 翡翠却偏偏要标成缅甸翡翠玉,千足金戒指达不到千足金,黄金珠宝类商品没有三包规定造成消费纠纷频现——省工商局昨天向扬子晚报独家披露了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贵金属珠宝商品质量检测结果。虽然合格率为80%,但近期据全省12315系统统计,珠宝首饰的投诉有所上升,涉及争议金额也比较大。

  【个例】个体店主卖的钻石千足金查出不合格

  根据最新统计,今年10月份全省工商12315系统共受理珠宝首饰的的咨询、投诉、举报518件,较2014年同期有所。其中投诉141件,涉及争议金额60.71万元。消费者反映问题主要涉及:首饰出现质量问题,珠宝玉石名称标识不合格;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瑕疵,所销售金银及宝玉石的名称与实际种类不符,或不规范等。而以近日工商部门委托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对一个体经营户业主经营的常州市武进区某超市加盟店店内销售的珠宝进行现场抽检为例,检验结果显示,当事人销售的一枚戒指的标识不合格;一枚戒指的宝石不合格;一条挂坠和一枚戒指的宝石及标识不合格。武进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改正销售不合格商品(珠宝)的行为并处没收不合格钻石戒指1枚、千足金戒指1枚、Au750彩金戒指1枚、金镶玉挂件1条,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工商人员介绍说,当事人销售的标识标明的PT950钻石戒指,其钻石是不合格的钻石;标识标明的千足金戒指,其含金量达不到千足金的含量,这都是以假充真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抽检】两成不合格多为名称标识不规范

  近期,省工商局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贵金属珠宝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共计抽查25批次,经检验,合格20批次,合格率为80%。而从工商部门提供的地区监测结果清单来看,不合格的项目多为珠宝玉石名称和贵金属标识不规范。比如在贵金属标识上,无贵金属材料的中文名称及未标注首饰配件材料的纯度。还有的是未明确标注珠宝玉石名称,容易误导消费者将低档宝石当做高档宝石,将处理过的宝石当成天然宝石。

  工商人员介绍说,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商家缺乏珠宝专业知识、对珠宝饰品定名不规范,如翡翠写成缅甸翡翠玉等,或者将一种宝石命名为另一种宝石的名称。还有就是行业诚信不足,企图通过打擦边球的形式躲避质量监督部门的惩治,并采用促销打折手段,利用消费者缺乏珠宝常识和贪图便宜的心理,企图蒙骗过关,从中谋利。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珠宝业的售后服务相对滞后,黄金珠宝类商品没有三包规定,具体在退货、换货、修理上没有特别详细可操作性的规定,在法律上还是一片空白。由于目前国家还未针对珠宝贵金属等产品颁布“三包”法,许多珠宝品牌都是依据自己公司内部规定做售后服务,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正因如此,消费者与首饰商家间经常出现争议,而有关部门也无法认定责任归属。
【提醒】购买时最好当场索要鉴定证书并验证
  工商人员对此作出的消费警示称,消费者在选购黄金珠宝首饰时要特别注意,最好先通过书籍、网络、咨询等尽可能多的学习些金银珠宝玉石的基本常识。同时购买时应要求商家提供正规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尽可能现场通过电话或网络的形式,查验证书的真实性,获得权威鉴定机构的证实。

  同时消费者赢尽量在质量信誉好的经销企业或品牌专卖店选购,要是在旅游途中购买当地商店中的宝石,不要屈服于导游的威逼利诱,一定要及时向商家索要销售发票,以便自己和商家发生质量纠纷时能提供法律上认可的证明材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买金银珠宝玉石后,最好及时去当地鉴定部门复检,如遇到有问题的商品,获得鉴定机构的检测结果,并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质量监督机构及时反映,并要求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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